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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广州医科大学公派出境培训进修选拔工作的通知
关于2015年广州医科大学公派出境培训进修选拔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直属附属医院:
我校拟在2015年继续选派10名左右老师出境培训进修,根据广医大发【2013】135号文精神,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均可申请,请按分配名额推荐。各附属单位可参考广医大发【2013】135号文件精神进行选派,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范围,不受学校名额限制,费用由各附属单位自行承担,派出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一、选拔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具有学成按时归国为校服务、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及发展潜力,具备接受单位的外语水平能力,并能提供签证所需外语成绩证明。
年龄原则上应在45岁及以下。
来校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两年及以上。
既往有出境培训进修经历者,需隔上次培训进修回校时间至少两年。
二、申请流程
由个人提出申请,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报学校人事处,由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。经学校同意公派出境学习的老师,可自行联系或由学校协助联系进修单位。名单一经确定后,如6个月内仍未联系到进修单位,将视同放弃当年公派名额;如12个月内仍未出境进修,也视同放弃。
三、申报时间
申请截止时间:2015年5月20日。
四、名额分配
学院 | 名额(人) | 学院 | 名额(人) |
基础学院 | 4 | 药学院 | 1 |
公卫学院 | 1 | 护理学院 | 1 |
卫管学院 | 2 | 金域检验学院 | 1 |
合计 | 10 |
人事处
2015年3月30日
